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陈乘)昨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今年2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
2月份,株洲市城区共监测28天,其中4天为优,16天为良,6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1.4%,与上月相比上升16.6%,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3%。“2月空气质量同比去年有所好转,很大程度与我市禁限烟花爆竹有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
市辖各区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9.3%,除云龙示范区下降外(优良率64.3%,下降17.8%),其余各区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其中天元区为75.0%(上升32.1%),石峰区为71.4%(上升14.3%),芦淞区为71.4%(上升21.4%),荷塘区为64.3%(上升3.6%)。
5县(市)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5.7%。其中,炎陵县89.3%,醴陵市78.6%,茶陵县78.6%,攸县75.0%,株洲县57.1%。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在全省共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8名)、醴陵市(34名)、茶陵县(58名)、攸县(72名)、株洲县(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