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 今后将交政府投资公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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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机构纳入改革范围?

    根据《株洲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实施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单位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行政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其经营性资产整体划转给政府投资公司,划转资产的负债也由政府投资公司承担。

    原单位依靠资产经营收入弥补的支出,由市财政核定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经营类事业单位和暂未分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管理模式暂不改变,其经营性资产暂不脱钩,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后再行集中统管。

    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此之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对外出租、出借、直接或委托经营的国有资产,包括门店、招待所、酒店、市场、办公业务仓储用房、场地等各类实物资产,确定为经营性资产。

    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根据清查核实,列入此次改革的市直单位有70多家,包括600多间门店,以及酒店、招待所、市场、场地和闲置的办公业务用房出租等,这些经营性资产总面积达280916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 周蒿 通讯员 谭艳 龚道进)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经营酒店、商业门面,这种情况今后将不再允许。记者从前日召开的全市财政工作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将在全省率先推行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纠正行政事业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错位行为。

    为何进行改革?

    “长期以来,部分市直机关有效利用其名下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对保障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资产经营收入水平不高、效益低下、租赁管理不规范;租金收入较市场行情差距较大,甚至与周边相邻的其他门店租金差距1-2倍;有的租赁户长期把持门店,擅自转租、转让从中谋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开展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资产效益;有助于完善政府投资公司市场运作机制,提升其自我盈利能力,进而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同时,这也是防范廉政风险、更有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经营性资产由谁管理运营?

    根据《方案》,纳入此次改革的经营性资产,主要采取产权划转和委托经营两种方式实行集中统管。

    产权划转,即具备独立产权的经营性资产,先由市财政将资产划拨给市国资委管理,再由市国资委根据资产分类及承接对象,将资产分别注入相应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

    委托经营,即不具备独立产权的经营性资产,暂不实行产权划转,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资产分类及承接对象,将经营权分别委托给相应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待逐步完善产权后再行产权划转。

    承接经营性资产的政府投资公司,按照市财政核定的收入基数,将经营性资产运营收入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每年定期上缴市财政。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部署,酒店类经营性资产,将交由新组建的株洲市交通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其他经营性资产,统一交由市行政事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行资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实质性划归城发集团成为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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