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党员刘大军为他人追索债务,于去年3月3日至5日伙同他人对债务人实施非法拘禁行为长达三十余小时,并殴打债务人致轻微伤。
去年10月,天元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大军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近日,刘大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故意伤害案
去年5月20日,株洲天源纺织有限公司党员杨振永因与人发生争执引发肢体冲突,致人轻伤。去年9月13日,天元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杨振永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杨振永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新塘社区党员易英姿因不满业主方对其承包的工地项目罚款,指使他人对业主方负责人进行殴打致人轻伤。2014年5月9日,天元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易英姿管制一年六个月。1月29日,易英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天纪宣)帮人讨债实施非法拘禁,与人争执、打架致人轻伤……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违法犯罪案例,其负责人介绍,涉案人员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接受党纪处分。
●交通肇事案
去年6月18日,天元区雷打石镇养鲤村党员陈双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双对该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去年9月11日,天元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近日,陈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