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场或拒绝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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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周蒿)“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氛围。”昨天下午,全市2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签署行业诚信自律准则,宣誓维护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准则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明确要求物业企业要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公开管理制度和流程,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保修,维修及投诉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定期征求业主意见,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融洽业主关系;物业项目退管时要依法平稳做好各项交接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场或拒绝离场等。

    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介绍,行业协会自律督察委员会将负责监督实施物业企业执行准则情况,并将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媒体予以曝光,对其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考核扣分,并相应给予“取消评先评星资格”、“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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