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纪
“高利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其中不少是打着民间投资的旗号,真叫人难以辨别。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利贷”相关案件,并对“以滋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手段追讨高利借款”的涉案人员依法判决。
本案中,涉案贷主利用手中资本,高利借款给他人,远超法规划定的民间借贷36%的“红线”,而且采取非法拘禁、勒索等暴力手段进行催债,已经算是赤裸裸地侵占他人的利益了。
事实上,在民间借贷中,不少贷主以高达36%至120%的年利息放贷。这样的高息放贷远高于借贷人市场投资的回报率,造成借贷人最终无力偿还,在这惊人的厚利驱动下,涉黑性质的暴力催债也是此起彼伏。
高利贷是社会的一颗毒瘤,直接威胁到借贷人的人身安全,甚至终致酿成的血案。去年3月,山东聊城引“刺杀辱母者案”震惊全国。而且,这也严重危害金融秩序,造成金融市场的“地震”。
在目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困难的背景下,利用高利贷来帮助中小企业将是饮鸩止渴,政府要加大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让中小企业摆脱高利贷“魔掌”,让金融流通渠道回归“正轨”。同时要高悬利剑,对涉及高利贷的暴力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和取缔,从而遏制这种野蛮行为,营造一个天朗气清的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