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莫名扣了钱?原来他“被担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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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贺玉荣)莫名其妙被银行追债,而且银行还持有自己亲笔写下的担保书,但自己确实没有和银行借过钱。这是怎么回事?最终经过调查,他发现陷害自己的竟然是朋友。近日,攸县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

    蹊跷

    处罚

    明明没贷款却遭银行追债

    被抓后偿还贷款仍获刑

    取得贷款后,肖某把其中3万多元用于经营纸品店,剩下的钱用于日常开销。结果纸品店经营还是未有起色,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还款期限到了之后,肖某未能及时偿还贷款导致伪造公章一事败露。

    2017年5月7日13时,肖某在列车上被民警抓获归案。5月31日,肖某偿还了贷款。

    肖某虽偿还了贷款,却因无视国家法律,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触犯了法律。今年1月6日,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肖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

    最高可判刑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卖、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杨某是攸县林业局的公职人员,去年被银行无故扣除了一笔款项。他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被告知他为别人提供贷款担保,现在对方没有按照合同还款,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杨某坚称自己没有为他人提供过担保,是银行搞错了,但银行坚持没搞错,声称有杨某亲笔签名的担保责任书,上面还盖有他工作单位“攸县林业局”的印章。

    细心的杨某发现,银行拿出的担保责任承诺书上的“攸县林业局”印章印文与攸县林业局的印章有点不一样,于是报警。

    经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攸县林业局印文与银行提供的印文,分属两个印章。

    调查

    朋友伪造印章骗取贷款

    经警方查明,这一切都是杨某的朋友肖某所为。2014年,肖某经营了一家纸品店,后因生意不好导致资金短缺。肖某想申请贷款,但贷款条件明确,需要两人为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一人要求为财政统发工资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且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

    当时,肖某找到杨某,杨某答应了为肖某进行贷款担保。后因攸县林业局不同意加盖公章,贷款担保事宜只得就此作罢。

    但肖某并不甘心,他在攸县林业局曾经下发的文件中找到攸县林业局公章字样,自己伪造公章盖在了担保承诺书上,于2014年10月17日成功申请到5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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