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老板,请摸摸你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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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俞强年

    @龍:

    辛苦了记者,肥了某些人!唉,善举被利用,可恨!!

    @康佳:

    骗子堂而皇之利用老百姓的善心,趁机牟利,也反映出我们管理上的漏洞。

    @杜金华:

    原来是打着以慈善为愰子的一场骗局,那我被骗了!有关部门应该出来管一管,不能任其长期泛滥,继续伤害善良的市民。

    “马上就要过年了,老板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把我们都拉黑了。”一位来自五福茶餐吧后厨人员钟先生反映,每月10号员工都会领到工资,但最近两个多月老板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老板突然不见了,店门也被锁死了,打老板的电话才发现员工们纷纷被“拉黑”了。(详见本报1月10日A11版)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劳有所得是社会的一个基本道德底线。对这些普通员工来说,自己辛辛苦苦打工,受苦受累还受气,所挣的血汗钱,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一家老小,尤其年关将至,领到工资回家过年,也是全家人的心愿。

    作为欠薪老板,请将心比心,扪心自问,开店招人时你信誓旦旦,开门营业时你使唤声声,如今你连员工血汗钱都要耍赖,你的底线到哪了?即使你遇到困难,付不起工钱,你至少也得有个说法,该打欠条打欠条,该协商处理协商处理啊!可你屁股一转消失走人,置员工利益于不顾,你的良心去哪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我们要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对这种无信、无良的黑心老板予以打击。我们看到,为消除讨薪路上的障碍,去年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过监管和行政手段来整治欠薪问题。我们寄望,对发生的典型个案,相关部门能够从快处理,杀一儆百,还法律以威严,还劳动者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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