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111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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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10日下午17点09分,合肥铁路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安徽铁路公安在线”发布合肥女子阻拦高铁发车事件的最新情况通报: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公安机关责令其认错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情况通报称,1月5日16时44分,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

    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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