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周子熙)2017年8月7日起,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金秋亮剑·服务金融安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据悉,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共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473件,到位金额4.563亿元。
▲“金秋亮剑·服务金融安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老赖遭拘留 通讯员供图
网络查控到财产
两赴成都采取执行措施
全市法院充分利用“总对总”和“点对点”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如天元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财产,两次奔赴成都采取执行措施,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与株洲市九洲传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89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询价合作和网络司法拍卖
提高查封财产变现率
全市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之后,中院与市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7月27日达成《执行案件网络司法拍卖询价合作事项纪要》,就住宅类不动产案件财产处置开展询价合作,在专项活动之中各院依此开展询价业务,有效地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如芦淞区人民法院按照中院与市地税局合作业务的要求,在征询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将拟评估的标的物交由地税局询价,根据地税局的询价结果确定网络拍卖的起拍价格,在专项活动期间累计询价13件次,大幅缩短了案件的评估周期。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47例
加强信用惩戒打击力度
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271例,发布247例。如天元区人民法院连续公布四期《天元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55人。炎陵县人民法院将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芦淞区人民法院在市场群大屏幕发布5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有5件案件当事人因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受到影响而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院长带头办案
巧结金融案件
天元区人民法院在专项活动中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67件,执行到位1.9775亿元;炎陵县在专项活动期间执结涉金融机构案件35件,执结标的1688余万元,该院院长刘永初带头办理执行案件,巧结一起长期未结涉金融机构案件,成功执行到位70余万元,赢得当事人一致称赞;茶陵县人民法院在专项活动中结案27件,追回不良贷款1154余万元,同时为加强本次活动效果,将服务金融专项活动时间延续到一年;株洲县人民法院在专项活动中结案105件,执结金额1317余万元;芦淞区人民法院在专项活动中结案17件,执结涉金融案件标的金额37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