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存侥幸心理 交警每周夜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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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彭晚华)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冬春攻势”行动,为期4个月。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全市共查获各类违法行为98506起,现场查处违法行为33939起。

    道路交通安全“冬春攻势”行动中,交警部门将深入分析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春运期间的交通流特点以及雨雾冰冻恶劣天气给道路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预判交通安全形势,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在城区范围内,交警将每周开展一次夜查行动,采取错时执勤、定点查纠、分散设卡等方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将联合住建、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工程运输车、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农村地区,则每周开展一次乡镇巡回执法。

    同时,加强对106国道和S211省道的交通管理和整治,重点整治车辆超速、超员、逆行、强超强会以及涉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等危险货物违法运输行为。严格规范查处货车严重超载及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甘立强介绍:“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

    其中,交警部门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吸毒史、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清理,并通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还将对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进行一次排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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