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外卖监管,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绿色税法”为排污者戴上“紧箍”

  • 上一篇
  • 下一篇
  •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消费

    根据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导游管理办法》,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外卖监管,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落地施行,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等11项行为被明令禁止,网络餐饮服务出台新规捍卫你我“舌尖上的安全”……即将到来的1月,一批新规正式施行,为新的一年开启新的法治征程。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

    此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并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等义务。

    遏制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虚假宣传将受严惩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月1日起施行。法律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法律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防治水污染,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应向社会公开

    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1月1日起落地施行。根据法律,饮用水水源发生水污染事故,或者发生其他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规范执法,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有规可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修订印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采取调查性侦查措施,但是一般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据新华社)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