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近日,市纪委对10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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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江桥街道牛头湖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重之优亲厚友案
2011年6月,王重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母亲熊某某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并获取补助2万元;另外,王重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近日,王重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61万补偿款迟迟不发?
原来被社区书记“借”去搞经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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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财政局派驻龙潭镇花田村扶贫队队长张是良工作作风不实案
2017年4月至8月,省、市、县对扶贫工作督查暗访期间,发现株洲县财政局派驻龙潭镇花田村工作队帮扶工作不扎实,花田村对贫困户存在漏评、错评情况,张是良作为县财政局驻龙潭镇花田村工作队队长,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近日,张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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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联星街道主任科员陈湘云工作作风不实案
陈湘云在任原鸭塘埔乡党委委员、分管民政工作期间,没有坚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问题”的工作原则,违规指示分配危房改造补助指标给熊某某。近日,陈湘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炎陵县霞阳镇石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梅秀等人违规套取扶贫资金案
2016年4月,陈梅秀与时任石玉村村秘书梅秋生、村主任陈新旺、村计生专干钟玉妹、支部委员伍积荣等5人,以土地平整工程款的名义把村扶贫资金中的66400元支付给了陈梅秀成立的“炎陵县石玉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间,陈梅秀、梅秋生通过虚假工程资料或虚增工程价款的方式,虚报、虚增工程价款7837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
近日,陈梅秀、梅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伍积荣、陈新旺、钟玉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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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白关镇原竹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旺年、村主任罗纯良克扣危房补助资金案
2016年4月,张旺年、罗纯良克扣两位建房户获批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并将该1.7万元发放给没有获批补助指标的张某某等6户建房户。
今年12月,张旺年、罗纯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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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官庄镇原大阳坑村党支部书记詹来生、村主任宋和平、村会计谭许先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案
2016年,詹来生、宋和平、谭许先3人先后两次通过虚增垦复油茶项目补贴支出的方式,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36030元,其中挪用23170元用于村级开支,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以发放补助的方式私分12860元,詹来生分得4287元、宋和平分得4287元、谭许先分得4286元。
今年11月,詹来生、宋和平、谭许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炎陵县沔渡镇泮坑村原党支部书记龙福荣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案
2016年2月,龙福荣收受危房改造户黄某某好处费5000元,后因担心被查处退还黄某某。此外,龙福荣还违规坐支村集体收入10000元,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809元用于村集体开支。
今年11月,龙福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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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大冲村主任程树联不正确履职导致重复申报危房资金案
2016年,程树联在知道村民沈某某已经享受过危房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将沈某某危房改造资金的申报重复上报街道,且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近日,程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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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谢琛皓)本应分配给组民的361万土地征收补偿款,被组长“借”给社区支部书记经营砖厂,结果资金无法偿还。昨日,茶陵县警方披露,接到县纪委通报之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目前已将3名涉案人员抓捕到位。
2013年,茶陵县洣江街道洣瑶社区六组和九组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别由六组组长周某(男,现年47岁)、九组组长龙某(男,现年61岁)存入银行保管。周、龙两人本应妥善保管该补偿款,结果他们在未经组民大会决议的前提下,在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期间,擅自将征地补偿款共361万借给社区支部书记陈某经营制砖厂。后因陈某经营砖厂亏损,造成无法归还。
补偿款久拖未分,九组组民多次质疑。今年11月,九组组长龙某只得向群众交代资金被陈某“借走”。之后,当地群众向洣江街道办和县纪委举报此事。调查过程中,六组组长周某将补偿款“借”给陈某一事也浮出水面。
12月27日,茶陵县纪委将案情通报给当地警方。当天,陈某、周某、龙某三人全部被抓捕到案,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醴陵市官庄镇国土中心所干部龙纪谷在建房审批工作中“索拿卡要”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龙纪谷在明知不能收费的情况下,私立名目以车费、烟钱等名义,按照每户300元-2000元不等的标准向建房户索要钱物,共收受2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和7个建房户建房费3万余元,另收受其中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凑钱购买的黄芙蓉王香烟1条。
近日,龙纪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茶陵县下东街道沿河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张件仔等人侵占扶贫物资案
2017年1月,时任沿河村党总支副书记张件仔,民兵营长龙福尧,调解主任、报账员谭赵明,村委委员刘吉元,枫树村支部委员罗运元,村党建专干刘文明,村妇女主任刘美花等7人,领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大米和食用油8份,并存放4份于枫树片村部会议室内。
近日,张件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福尧、谭赵明、刘美花、刘吉元、罗运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文明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