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71227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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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 12月22日,绝味食品发布公告称,因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公司被罚款60万元。公告内容显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调查认定,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网络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相关禁止性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目前公司经营正常。11月1日,“绝味鸭脖”天猫旗舰店推出的“双11”广告文案,因涉及低俗内容,引发争议。

    ●点评 互联网时代,商家之间竞争激励。为了抓人眼球,扩大利益空间,采用出奇制胜的广告,成为一些商家的选择。然而,任何宣传手段,一旦摒弃了道德和法律的制约,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制裁,而依法惩罚的后果,又将迅速反馈到市场。低俗营销,最终只会自食其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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