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北人周先生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反映:我在网上看到株洲准备举办“农副产品博览会和跨年狂欢美食节”,于是召集了一些同行带着产品来参会,结果展会却不举办了。我们的损失谁来承担?
▲昨天下午,奥园广场停车坪,原定于20日举行的展会现场冷冷清清 记者 何春林 摄
记者 何春林 核实
投诉
带来的食品有的变质了,展会还没开始
周先生是河北人,做甜脆玉米和爆肚生意。这次和他一起来株洲参展“美食节”的有36家,其中有做羊肉串生意,有做烤鸭、烤鸡生意的。参展商要先交500—1000元的进场费(定金)。来到株洲后,大伙向对接的招商人士交了1.8万元。
周先生介绍,他们18日来到株洲,现场也搭建了不少展棚,原以为20日可以开始营业了,然而直到昨天,展会还没有开始。
“这不是骗我们吗?”周先生的同行说,他们花费了时间不说,从外地赶过来,交通费、住宿费也花了不少,而且带来的一些食品有的开始变质了,只能扔掉。
周先生表示,他们一起来的美食参展商有36家,有两家见情况不对已经走了,目前还剩下34家。这几天,所有商家的食宿费用以及一些货物损失,估计达20万元。
昨天下午,周先生等人找到展会承办方协商,但没有结果。目前,他们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原因
展会尚未取得审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奥园广场停车坪看到,场内确实搭建了不少展棚,关于此次“农副产品博览会和跨年狂欢美食节”宣传标志随处可见。
在一些公交车上,记者也看到了“农副产品博览会和跨年狂欢美食节”的宣传,时间是12月20日到元月3日。公开资料显示,展会总策划为蒋某,总负责为曾某。
昨天下午,蒋某表示,美食展会租了奥园广场的一部分场地,但审批手续没有办下来,所以无法开展。参展的商家也不多,“谁收了定金和进场费,谁负责退还”。
曾某则表示,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和蒋总合作,原本是希望展会赚点钱,没有想到对方连审批都没有拿下来。”
昨天下午,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证实,该展会确实未取得审批。
律师说法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建文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展会举办方通过广告、网络发布信息,其实就是一种合同邀约,对方按照约定来参展了,而展会举办方却因为自己的原因无法继续举办,需要承担参展商的损失。
郁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