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以下路段采取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一、东环线外国语学校前路段:
东环线的东辅道(龙泉路互通至老文化路互通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二、庐山路北师大学校前路段:
庐山路的北侧(黄河路口至珠江路口路段),除“7:30-8:00、16:00-17:00时间段,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道路最右侧即停即走”外,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三、黄河北路北师大学校前路段:
黄河北路的西侧(北师大学校门口北侧100米处机非隔离带开口至庐山路口路段),除“7:30-8:00、16:00-17:00时间段,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道路最右侧即停即走”外,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四、嵩山路白鹤学校前路段:
1、嵩山路的两侧(盛世华庭地下停车场进出口处至长江路口路段),除“7:30-8:00、16:00-17:00、19:30-20:00时间段,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道路最右侧即停即走”外,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2、嵩山路的两侧(黄河路口至盛世华庭地下停车场进出口处路段),除停车位外,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五、长江北路白鹤学校前路段:
1、长江北路的西侧(白鹤路口至南侧31路劳动局公交车站路段),除“7:30-8:00、16:00-17:00、19:30-20:00时间段,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靠道路最右侧即停即走”外,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2、长江北路的西侧(白鹤路口至中石化加油站北侧的进出口处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六、新华西路:
新华西路(人民路口至红旗广场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为保证上述措施落实,在相关路口、路段设立了交通标志,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路段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