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桂花城的部分业主:
您好!日盛·桂花城项目已处于办理不动产权证阶段,但尚有部分业主未能及时向我司提供相关的办证资料,这将影响该部分业主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事宜。为及时实现该部分业主的所有者权益,现特此公告通知以下房号的业主:
6-101、6-601、7-601、7-602、8-101、8-103、9-101、9-102、10-402、12-404、12-603、13-602、15-102、15-302、15-601、15-602。
请购买以上房号的业主于2017年12月3日前将预收办证费票据、房屋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及相关办证资料和办证费用(包括面积差需补缴契税)交至泰山公馆·桂花城售楼部(联系电话:0731-28508666),6-101业主还应提交拆迁协议原件,过期未交资料者将由客户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司将不承担因延期办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请以上业主配合为感!
株洲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公安厅 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1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85号)的有关规定,为改善湖南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黄标车严格实施限行。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各市州、县市区划定的限行区域和全省高速公路。
二、京港澳高速公路长沙段杨梓冲枢纽互通(1484km)至李家塘枢纽互通(1509km)限制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对黄标车不得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停止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停止办理车辆相关业务。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和重型载货汽车,认定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一百元罚款,并记3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公安厅
2017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