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民警在大京水库打捞起肇事摩托 通讯员供图
民警通过“骑友圈”找到肇事者
11月22日晚上,荷塘区新华东路新四路口,两辆白色摩托车疾驰而过,60岁的凌女士在人行横道上被其中一辆撞伤。事发后,摩托车司机不仅不报警施救,还逃逸了。(详见本报11月29日A08版)
记者昨日从荷塘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司机凌某迫于各方压力,已于11月29日晚到交警大队投案。
荷塘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毕小龙介绍,事发后,他们开始分析视频监控,并在几天内掌握了两辆摩托车的清晰照片,“两辆摩托车都有牌照,但经过调查,确认都为套牌。”
为此,交警发布了此案的协查通报,希望有知情人能提供相关线索。“很多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尤其是很多热心的摩托车爱好者也加入进来。我们通过一些途经,掌握了肇事者凌某的手机号码等信息。”毕小龙说,29日傍晚,他电话联系上凌某,随后还给凌某发了手机短信,要求其尽快来大队接受处理。
当晚9时,凌某来到荷塘交警大队投案。
早前便看到协查通报
但他仍心存侥幸
凌某今年40岁,浏阳人,在株洲做生意。肇事车辆是一辆1200CC排量的宝马摩托车。当时,凌某与朋友各自骑着车,由于车速快、视线不好,导致撞人事故发生。 事发后,他也摔倒在地,起身看了下伤者。随后,他驾车逃离现场。
为了销毁证据,凌某把摩托车的相关购买手续烧毁,将牌照剪碎丢弃,驾车开进了大京水库,将车淹没后,游回岸上。“这些天,我每天都担惊受怕,晚上也睡不好,生怕警察找上门。”凌某说。
此前,凌某其实已经在骑友发的微信中看到了相关协查通报和照片,但他有侥幸心理,想逃避处罚。没想到民警还是找到了他。
不仅肇事逃逸,还准驾不符
毕小龙表示,凌某只有C照,没有摩托车驾照,不仅肇事逃逸,还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已经对凌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接下来将对他的肇事逃逸行为做进一步处理。目前,凌某的认错态度较好,已经垫付了伤者的医药费。”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刘玺 通讯员 管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