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凛)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我市芦淞区白关镇等1493个村镇被入选全国文明村镇称号,荷塘区月塘街道袁家湾社区等2318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株洲市第二中学等494个学校入选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据了解,我市此次入选全国文明村镇的有:芦淞区白关镇、天元区三门镇响水村、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蛟龙村、株洲县淦田镇南塘村、醴陵市长庆示范区珊田村、炎陵县霞阳镇星潮村。
入选全国文明单位的有:市教育局、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荷塘区月塘街道袁家湾社区以及国资委系统的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
入选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有:株洲市第二中学、醴陵市国瓷街道姜湾小学。
市文明办表示,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