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荷塘区岭秀天下小区业主言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们在小区买了一套住房,外加一间杂物间,交房时物业说给我们发错了钥匙,把我们使用的杂物间收回,还换了锁。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前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言女士。她说,房子是以她儿子的名义买的,因为买的是期房,无法到现场看房。当时她买了8栋的住房,而杂物间的房号是6-F43,销售人员告诉她是在8栋,她就相信了,交房时,物业给的也是8-F43杂物间的钥匙,言女士一家就开始使用了。大约5个月后,物业告诉他们发错钥匙了,该杂物间另有其主。
后来物业方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换了8-F43杂物间的门锁,更加深了与言女士一家的矛盾,双方没能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言女士一家曾提出免一年物业费或者不要杂物间,要求退还相应房款,物业方则答应只能免一年的杂物间物业费,双方均不认可对方提出的条件。
据了解,像言女士这样没有在自己住房所在楼栋购买杂物间的,只有6栋有一户业主,买了8栋的杂物间,物业曾试图做工作,让这户业主将杂物间和言女士家的交换,该业主不同意。
前日下午,言女士一家和物业工作人员在芙蓉社区居委会、宋家桥派出所的组织下,进行协商,最终,物业方将言女士一家放在8-F43杂物间的物品挪到6-F43杂物间,赔礼道歉,并将6-F43杂物间的钥匙交付言女士,双方握手言和。
▲使用5个月后,言女士被告知这不是自家买的杂物间 记者 姚时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