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墩村搅拌站非法洗砂设备 被全部拆除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9月12日,本报报道了芦淞区五里墩村瓦屋组搅拌站非法洗砂,严重破坏当地山体一事(详见9月12日A10版)。昨日,记者从芦淞区农村工作局获悉,该搅拌站非法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搬离。

    芦淞区农村工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五里墩村瓦屋组谢家大冲的这处搅拌站,搅拌站老板从拖运大量砂土到原材料堆放区,引进一套洗砂设备,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事洗砂生产,造成水土流失。在媒体及环保、林业部门的干预下,该洗砂场已于近日全部关闭,并将设备全部搬走。

    另外,在该区域内的另外一处搅拌站由于未经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批准,擅自在租赁的土地范围内建设沥青搅拌站及办公用房,芦淞区相关执法部门限期其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对其非法占用4522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68675元,目前,该搅拌站已停止生产。

    城区一角 记者 谭清云 摄

    株洲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

    相关工作方案发布,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80%以上

    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张小季

    秋冬季节是大气污染的高发期。11月8日,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发布《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确定特护期时间为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

    特护期期间,以燃煤设施、重点工业企业、机动车、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饮食油烟等为重点防护对象,强化管控,力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措施3

    年内淘汰7903台“黄标车”

    淘汰黄标车也是降低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根据《方案》,特护期间要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城区主要路段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

    据悉,今年,我市要求淘汰的黄标车数量为7903台,截至10月31日,已淘汰4279台,完成了任务的54%

    为了确保年内完成这项工作,本月起,全市公安、交管、环保、交通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在限行时段闯入限行区域的高排放车辆严厉处罚。

    另外,交警部门已开发“黄标车闯禁区抓拍系统”,该系统将我市现有黄标车全部录入数据库,并利用电子卡口对黄标车闯禁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黄标车闯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进行年检的车辆予以强制注销或报废;加强执法巡查和处罚力度,严控“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措施1

    防控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方案》要求,特护期间要加强对大唐华银株洲公司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监管,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中航工业南方公司等大吨位锅炉的监管,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标准;使用含硫量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达不到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

    实行绿色电力调度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必要时重点压减水泥、冶炼、化工等高污染行业用电需求,实行停产限产,以此严控燃煤电厂和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同时,城区“禁燃区”内的燃煤小锅炉,今年内不能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一律强制拆除。

    措施4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今年5月,全市启动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围挡100%、路面硬化100%、洒水压尘100%、裸土覆盖100%、车辆进出冲洗100%,有效查处整改404处问题。

    特护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封闭围挡、渣土运输车辆冲洗、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由市城管局组织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主要支路清扫和水洗作业保证每天3次以上,并加强渣土运输扬尘控制的监管,灰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实行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芦淞区天池项目工地上安装的扬尘监控设施 记者 谭清云 摄

    相关新闻

    措施2

    严控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

    冶炼、化工、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

    加强株冶等清水塘工业区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水泥企业在特护期内停工检修,错峰生产。

    措施5

    严控饮食油烟、露天焚烧垃圾等污染

    根据要求,城区内所有饮食服务业经营单位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落实维护保养措施和责任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三个灶头起)油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人口集中居民小区、临街场所饮食服务经营单位存在油烟投诉、纠纷的,一律责令停止营业;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取缔关闭。

    规范各类夜市经营场地,不得在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加强监管,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同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健全联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布预警信息,启动《株洲市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实行联防联控。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