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收费泊位停车不缴费 将影响个人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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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通讯员 张阿棋)我市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不缴费和故意毁损、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的行为作出了规定。该《条例》的施行将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动静态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故意毁损、移动、涂改道路停车位

    由交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停放的车辆,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停车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停车费,经催告仍不缴费的,经营管理者可以报请相关部门将机动车所有人的相关信息纳入株洲市公共社会信用信息系统。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实施后,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将提供“株洲停车”APP、官微、客服热线及人工服务等多种缴费方式,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付费,方便车主缴纳停车费,共建诚信株洲。

    《条例》还明确,故意毁损、移动、涂改道路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我市已对城区两千余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了智能化升级改造,安装了地磁传感器、中继器、网关,完成了泊位编码等工作。车主下载“株洲停车”APP,即可体验道路停车泊位空余情况查询及导航。

    大中型商场等场所停车信息

    纳入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同时,针对当前车位紧缺与闲置并存的问题,《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停车信息。大中型商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其经营管理者应当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目前,“株洲停车”APP开发了公共服务功能,已包含“车位导航”、“路边停车”、“路外停车”、“车生活服务”四大板块。通过应用商店下载“株洲停车”APP,市民可以查询道路停车泊位空余情况、市区主要商圈周边停车场及新能源、洗车服务、加油、汽车租赁、车检等车生活服务网点信息,并进行导航。未来“株洲停车”APP将逐步实现公共停车场空余泊位数实时查询,保险、车位共享、汽车维修等信息查询及导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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