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暨校车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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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车“自燃”后,校车司机打开逃生车门,将车上幼儿送至安全地带 记者 宋芋璇 摄

    本报讯(记者 宋芋璇)“我是四三O幼儿园的校车司机,湘BS1906校车在荷塘区向阳南路金山工业园路段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很快,消防车、公安警车、转运校车、保险公司车辆火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交通管制、现场勘查等工作。这是11月9日在我市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暨校车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中出现的一幕。

    此次活动是由株洲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荷塘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荷塘公安消防大队、荷塘区四三O幼儿园协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活动由演练启动、安全警示教育、救援演练、演练点评等环节组成。各县市区校车办、荷塘区政府办、荷塘区应急办、荷塘区综治办、荷塘区城乡建设局、荷塘区安监局、教育局分管负责人、部分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代表、有定制公交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辖区有校车的幼儿园园长、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了演练观摩。

    “通过举办这次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校车驾驶员以及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参演及观摩人员充分认识到校车安全的重要性。”活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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