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即在自己意识清醒时,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是一项让老年人自主选择失能后监护人的制度.这种制度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非常成熟,但在国内还鲜有机构开展相关服务。
实际上,我国早在2013年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把这个内容纳入其中。然而,这一本将极大改善老年人晚年照料窘境的制度,因缺乏实施细则指导且几无推广宣传,鲜有实践案例。这方面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几乎无人提供,老年群体中也几乎无人享用这一法律“红利”。
今年10月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纳入了法律条文当中,在不久的将来,这项制度将会被更多人熟知,也将为老年人自主规划养老提供更大的保障。
乐活周刊记者日前通过走访了解到,我市目前尚无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的个例,也没有相关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大多数老人表示并不是十分了解这个政策,但是觉得这个政策非常好,能够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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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缺少专业的监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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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一个儿子,但他现在在国外工作。”张爷爷告诉记者,如果子女在身边,指定一个人就行,但是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却无法找到解决的方法。
张爷爷所说的老人群体,现如今基本都是由社区在管。但在他看来,社区在监护老人这方面的压力也很大,根本管不过来,这些老人最需要的是一家能够代为实行监护责任的、更加专业的机构。“机构不一定是养老院,但他可以去帮着老人去选服务,比如找什么保姆。老人不满意了,也可以去找这个机构反映。老人出了事,机构也得帮着维权。总之是由一家机构来负责管老人的生活。”
胡晓飞律师说,张爷爷的想法在法律条文中已经有了体现,老年人是可以选择一家机构作为监护人的,但目前国内确实缺乏这样的专业机构来为老人做监护。“不过可以预见的是,设立这种机构将会是意定监护未来的发展方向。机构可以通过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手段来监督老人的生活状况,外加互联网后台的数据支持,全面跟踪老人的生活状况。”
“做监护的社会机构还得有别于一般的养老院,因为养老院本身是服务提供者,而机构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应该是帮助老人选择、监督相关养老服务提供者的。由第三方机构担任,才能更加站在老人的角度为老人着想。”胡晓飞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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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老年人怎么看意定监护:
家住天元区的张爹爹(71岁):我有40多年的党龄了,当年也是第一批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只有一个儿子,现在和儿子生活在一起,自己身体也还可以,儿孙都很孝顺。意定监护这样的政策确实很好,能够很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家住芦淞的胡爹爹(63岁):以前听别人说起过这个政策,但是具体不是太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外地工作,平常回家的时间也不多,还是想了解有没有相关的机构提供这种服务的。
(本版采写:记者 泊乐)
意定监护离我们有多远
刘爷爷家住荷塘区,年近90,随着身体逐渐失去各项机能,生活几乎到了不能自理的程度。住院后,仍然没有很大的改观,每天都要靠插管治疗来维系生命,忍受病痛的折磨。子女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虽然知道父亲承受较大的痛苦,但仍然想尽到做子女的义务,一直把父亲安排在重症监护室,用最好的药物来治疗。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老人的病情依然没有得到缓解和改善,然而,疼痛还在继续。在征询了医生的建议之后,看在眼里的二女儿不忍心自己的父亲继续承受病痛的折磨,努力劝服其他的兄弟姐妹:“父亲年事已高,身体已经失去了各项机能,再继续治疗只会给他带来更大的痛苦,我们不能让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再承受这些。”经过二女儿的劝说,几个兄弟姐妹最终同意了出院的决定。回到家后,儿女们精心照料,陪自己的父亲度过了人生最后一段时间,老人走的时候也很安详。
上面的个例,从某种程度来说,二女儿实际充当了老人意定监护的职责,然而,在老人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是无法清楚地表述自己的意见。
记者从我市某医院了解到,有老年人入院后,因为年龄较大,治疗存在风险,子女在是否采取手术治疗上意见不统一,最终导致老人的病情延误,给治疗带来了麻烦。
意定监护体现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当一个公民因病、因伤或因年迈而难以适当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自己的生活时,法定监护为其设计的监护相对来说是被动和机械的,意定监护能使老人主动参与其中,为自己预先设定相对信任的个体或者机构来处理其处于极为弱势情况下的相关事宜,实际上是非常人性化的。”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晓飞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该制度的构建尚未健全,比如尚未细化监护的具体权责的参考范围、尚未细化监护的具体生效时间、失效时间、监护人权利与被监护人权利冲突的解决机制等问题,但已经将制度法制化,且具有了可实践性,再一次彰显了民法慈母般的人文主义关怀。
那么老年人如何来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呢?株洲市国信公证处主任刘策良说:“意定监护是相对于法定监护而言的,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处理自身权益的进一步尊重,但是要保证协议的法律效果,必须要遵从协议双方意见统一和家人的意见,这也是为了避免有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麻烦,进一步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我市,还是有一些老年人来电咨询,但尚无个例,实际上,公证处是有关于意定监护的模本协议的,公证处能够提供相关服务。”
胡晓飞律师告诉记者,意定监护和财产继承实际上是两个分割的条款,两者并不具有关联性。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选了一个子女当监护人,其他人就可以撒手不管了,还是有赡养义务的。还有一点,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涉及老人去世后怎么分财产,和遗嘱是两回事。但从老人角度说,如果子女其中一人承担了监护人的工作,又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那么老人是可以在分配财产时侧重考虑的。
插画:胡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