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投资不能再“任性” 湖南将实行终身追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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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投资决策不能再“任性”,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将实行省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倒逼“终身负责”。

    《办法》明确规定“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意味着无论是否离开企业,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应有的责任,退休不再是“避风港”,调离也不再意味着安全“着陆”,责任不再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失效。

    湖南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戴雪峰表示,《办法》也将着力解决国企投资决策短期化问题,防止一边去产能、一边盲目投资的现象,为国企投资经营开具负面清单、预设“雷区”,为国有资产上“保险锁”、设“防火墙”。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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