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11月4日,株洲县纪委通报了一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典型案例。株洲县环卫处垃圾转运站站长黄龙美因违规参与涉矿等营利性活动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2012年6月,黄龙美与人投资合伙开办了“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今年1月,该公司承接一批铁路配件加工业务,总价170万余元。该公司在完成加工并结清相关款项后,黄龙美委托税务代理公司将“株洲双城工贸有限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