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已过乱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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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艳菊

    近两年,读书的方向一直是散文随笔。很少买书,住的地方距图书馆大概一个小时的车程,常去,每次都可借十本书回家,沉沉的,装满一书包。拎不动,左手换右手,手上勒出红印,心却欢喜得不行。这时的自己就像一只贪心的小小蚂蚁,遇到了一块大面包屑。

    图书馆可谓巨型的大面包,很气势,有好多层,藏书丰富,包罗万象。我唯一感兴趣的是三楼的文学书库,时常在那几排写着散文随笔的书架前流连,目光如蝴蝶,书籍如花朵,寻寻觅觅。起初,随意栖落,便是惊喜。渐渐,要用心寻找,才能借回满意的书。后来,几个书架间转来转去,除了看过的,剩下的就是不想看的了。在图书馆本是人生乐事,有时候找不到想要的书倒也烦躁苦恼。

    再读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其中有一篇文章《逃学为读书》讲她年少时的读书经历。春去秋来,她的日子跟着书里的人打转,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抱住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这般的看闲书经历,让喜欢看闲书的我读来真是痛快。

    不久前在杂志上看到阿勒泰李娟写的《阅读记》,阅读让她打开了通向更大也更黑的世界的一扇门,只要是印有汉字的东西都饥渴阅读。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她妈做收购旧书报的生意,怕淋雨,专门腾了一间房子堆积。于是那个暑假她觉得幸福惨了,天天从那间房子的窗户上爬进去,躺在快要顶到天花板的书山书海上看书。

    想到此,我突然内心沸腾,散文随笔看过了,小说还没看,图书馆里的小说国内国外的那么多,一定要看一遍才不算辜负。

    一时兴起,拎起大书包急急奔向图书馆。当我站在外国小说书架旁时,一眼看到了厚厚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多年前,我曾在紧张的中考前期从同学那里借来,惊心动魄地看完。我又拿起了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爱玛》,翻了又翻,最终又放下。

    我是空着书包从图书馆出来的,心情复杂。晚上睡觉时拿起床头的宋词,看到曾抄在上面的一句诗“白首相逢征战后,青春已过乱离中”,猛地一惊。是的,我最终没有选择那些小说,是因为我已过了“鲸吞海纳”的年纪。青春的好就在于你大可恣意任性,大可跌入到书籍的洪流里痴迷忘返地阅读。

    青春年少时,只负责成长就够了,不必为生活忧愁。所有的时间都是自己的,也挥霍得起。而今却不行,孩子年幼要陪伴,父母渐老要关心照顾,还有为生计要上班工作,还有吃喝拉撒的一堆家务。在这些任务之外,属于自己的那一点时间是多么宝贵,我只好选择最喜欢的,最适宜的书来阅读。

    对小说,其实我一直是热烈的喜欢着的,我的阅读启蒙也是从一本很俗气的小说开始的,甚至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要写出一部优秀的小说。可是,年岁越长,却越胆怯。偶尔读一两本小说,总会读出现实的疼痛感来,会沉思,会忧虑。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更愿意把时间交付给那些淡淡的、温情的、美好的、读之令人柔软的文字。

    写作的朋友说,有疼痛感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即便这样,我还是希望自己写出的文章能把现实的疼痛化作人生的温厚。像青春已过,该任性的任性了,该痴迷的也痴迷过了,剩下的光阴要好好珍重,一步一步,让平淡的日子走向阔大绵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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