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毒餐具协会”的荒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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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俞强年

    两个月前,“保食洁”“康洁”“777”等5家餐具公司重组株洲消毒餐具协会,对株洲消毒餐具集体涨价,并规定餐饮店只能继续使用原有品牌的消毒餐具,不得更换餐具公司。(详见本报10月29日A04版)

    面对公众质疑,一餐具公司负责人称,涨价原因是,近两年消毒餐具公司恶性价格竞争,价格由最初的八毛降到四五毛,远低于成本价,让大家都处于亏损状态;而不能更换餐具公司,是担心个别餐具公司私自降低价格占领市场,导致其余餐具公司效仿,重走两年前的恶性循环之路。

    这样的解释其逻辑是荒谬的。涨不涨价,应该是市场说了算。什么时候涨、涨多少,也是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而定,而不是以所谓“协会”的名义来行“串通涨价”之实。按照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法则,你觉得亏本,可以选择不做,自然会有人来做,这也是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必须要面临的“洗牌”。再者,买卖双方是平等的关系,不管是餐饮店,还是终端的消费者,都有自主选择产品和品牌的权利。株洲消毒餐具协会所规定不能更换品牌,更是彻头彻尾的“霸王条款”,属于强买强卖。

    根据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应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更是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可以说,企业调高价格,属市场行为,并不违法,但如果这种提价行为是行业协会统一协调的结果、以价格联盟的形式串通涨价,就是价格垄断,是法律法规所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

    实践不断证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是市场兴旺的充分条件。政府部门打击垄断行为,更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公众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对此事展开调查,纠正这种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餐饮店和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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