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聂鑫森
中国老游艺说趣
聂鑫森,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78年调株洲日报社,直到退休。中学时代即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小说、散文、诗歌、文史随笔、文化专著等近60部。曾获“庄重文文学奖”、“湖南文学奖”、“北京文学奖”、“萌芽文学奖”等40余次。写作之外,专心研习大写意花鸟画,曾在多家报纸、杂志刊发国画作品。
踢毽子是一项古老的健身游艺,唐代的《高僧传》、宋代的《武林旧事》等著作中均有记载。明代的《帝京景物略》,记录着这样一首儿歌:“杨柳儿死,踢毽子。”所谓“杨柳儿死”,即指冬天到了,人们为了抵御寒冷,活动筋骨,就会踢毽子,“男女老少都踢,就连皇宫里的宫女和嫔妃也喜爱踢毽子,传说光绪皇帝的瑾妃就是一个踢毽子的高手”(郭子昇《北京庙会旧俗》)。
踢毽子在我国年深日久,到底起于何时,则无定论。古代的名物考据家认为踢毽子源于蹴鞠,是“蹴鞠之遗事也”(宋·高承《事物纪原》),而蹴鞠传言为黄帝所创,又说起于战国之时。在唐代以前的“鞠”,“用毛纠结为之”(《初学论》),与毽羽相似,也是以足踢之。在汉代的画像砖上,有踢毽子的场景,这就说明踢毽子最晚也是起源于汉代。
南北朝时,踢毽子已有很高的技巧,当时的“沙门慧光年立十二,在天街井栏上,反踢蹀鐩,一连五百,众人暄竟异而观之”(《唐·释道宣《高僧传》》。所谓“蹀鐩”,即毽子。唐宋时代,此项活动十分流行,技艺翻新。”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毽子,三五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枪、耸膝、突肚、佛顶珠、剪刀、拐子各色”(《事物纪原》)。从中可看出,踢毽子不但用脚,还用头、腹、腰耍弄毽子。当时的临安(杭州),有专门卖毽子的店铺和摊点。到了明清,踢毽子大为普及,成为一项体育、娱乐兼备的活动,男女老幼踴跃参与,蔚为大观。“都门有专踢毽子者,手舞足蹈,不少停息,若首若面,若背若胸,团转相击,随其高下,动合机宜,不致坠落,亦搏戏中绝技矣”(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
晚清著名的外交官陈季同,在他用外文写的《中国人自画像》一书中,专门辟有“毽子”一节,他说:“它由四根鸭毛穿过一两枚我们的方孔钱做成,鸭毛在钱下面掀起来,以使鸭毛富有弹性……人们定一个高度,毽子必须超过这一高度,没到这个高度的人便输了一场。”
这一活动尤受到女性的青睐,清代的女孩子喜欢玩“攒花”,即“数人更翻踢之”的花样,“清泉万选雉朝飞,闲就鸾靴趁短衣。忘却玉弓相笑倦,攒花日夕未曾归”(《清代北京竹枝词》)。光绪皇帝的瑾妃,极爱踢毽子,而且身手不凡。
旧时承德号称“踢毽之乡,几乎家家有毽,人人会踢。而广州在清代,每逢正月十五日则有毽子会,各各竟技,为一时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