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新增就业人数25.6万人 率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上一篇
  • 下一篇
  • 一问一答

    关键词

    创业

    上周六下午,我市举行“砥砺奋进的五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株洲5年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5年来,我市统筹城乡、健全机制,全民社保体系基本建成;5年来,连年实现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平稳增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持续加强,创业政策不断完善。

    关键词

    就业

    组建省内首支创业基金

    通过创业带动就业21.6万人

    在创业扶持方面,我市开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级试点,组建省内首支创业基金——“株洲市青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投入2亿元,重点扶持青年、大学生、归国留学生创业。5年来,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万余笔,总金额达6.5亿元,促进新增创业主体12.6万个,创业带动就业21.6万人。

    针对创业服务,我市组建76人的市级创业培训讲师团和40人的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5年来为10多万人次提供了项目开发、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提质升级街道社区平台235家,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业街路(市场)、创业扶持网点160余个,入驻各类市场主体达2300家,并成功打造株洲本地创业表彰奖励品牌——“吴运铎创业奖”,目前已开展3届,培树创业示范典型75个。

    正是这样的努力,5年里,我市荣获“全国创业先进城市”,13个个体工商户、15家优质企业获评湖南省“双百资助工程”省级示范荣誉称号,8个优质创业项目获得中国创翼大赛“创翼之星”奖。

    5年新增就业人数共达到25.6万人

    第三产业就业占比上升至38.6%

    关键词

    全民社保体系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整合后,在参保对象、参保方式和报销政策方面有哪些新变化?

    答: 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后,我市将原属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职能划转人社部门管理,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8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统一调整为18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65%以上;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城乡居民就医使用我省城镇职工医保“三个目录”。上述政策的调整,提高了我市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建立了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现,极大方便了老百姓看病就医,但很多人不知道要如何联网,请问具体流程有哪些?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备案登记,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前提条件。参保人只有在参保所在地办理了备案手续,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其次,参保人员要办理社会保障卡,这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

    另外,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参保人需在已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就医才可以直接结算;二是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三是异地结算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就诊医院医保办或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据统计, 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超过5万人,5年来累计达到25.6万人,累计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9万人、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其中第三产业就业占比上升至38.6%。

    在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我市年底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就业和创业人数连年实现双增长,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艰苦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五年累计招募3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茶陵、炎陵等基层一线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同时,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全方位扶持,五年成功扶持大学生微创业1000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平稳增长,通过各种政策,五年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万人。

    此外,实施“一人一策”对口帮扶,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鼓励用工单位吸纳一批、政策扶持解决一批等途径,全面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帮扶2532户零就业家庭中2550人实现就业,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5年来,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发展成果。

    目前,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30万人。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75.7万人、356.6万人、54.5万人、37.5万人、32.8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在养老保险方面,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月人均养老金从2013年的1523元增加到2083元,增幅达36.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到85元。

    针对医疗保险,截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6%和65%以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40万元和35万元。失业保险金由928元提高到1343元,增幅达44.7%。今年,我市率先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记者 王娜)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