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近日市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国庆、中秋“纠四风”、“违规消费高档白酒”、“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四个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此次监督检查成立9个工作组,9月20日至10月20日开展四个专项检查,为期30天,采取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
检查范围包括各县市区四大家及接待办、各市直机关单位的公务开支、公车使用、内部食堂、违规消费高档白酒、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等问题。重点内容包括:在农家乐、私房菜馆、家庭餐馆或私人会所违规吃喝;假借接待客商和外事活动名义,变相同城吃请;违规使用烟酒;超标准接待;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对食堂进行高档、豪华装修;违规在食堂大吃大喝;拿其他发票冲抵消费高档白酒;公职人员是否有“明退实不退”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转让企业或股份等行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