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二审 驳回三名被告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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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三名被告上诉

    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并送达第二审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19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罚金10万元到60万元不等。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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