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
律师
本报讯(记者 陈驰)前天晚上7点多,在天元区圆方路一小区,一名5岁男孩在小区院子玩耍时,被5楼一租户往窗外丢弃的垃圾砸中,好在未酿成大祸。
天降垃圾
男孩被砸伤头
昨天中午12点多,记者来到了该小区。此时,受伤的男孩元元正在睡午觉,记者看到,他额头上起了个包,周边还有淤青。提起外孙受伤这事,元元的外婆刘女士气愤不已。
刘女士说,9月4日晚7点多,她带着元元到院子玩耍。当时她和邻居们在聊家常,元元突然就哭了,双手捂着额头。
“元元被一袋从楼上住户家丢出的垃圾砸到了,垃圾袋内有喝完的可乐罐以及一些食品包装袋,好在没有尖锐物和重物。”刘女士说,她立即带着元元去了周边诊所,好在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
“懒得下楼”,他往窗外扔垃圾
刘女士介绍,事发后,物业和邻居们捡起垃圾袋,立即寻找往窗外扔垃圾的人。
“当时元元玩耍的地方靠近B栋,物业和邻居们就逐一上门去问,到了5楼时,有人便承认了。”刘女士说,丢垃圾的是一名姓罗的小伙,租住在5楼。
记者昨日联系了小罗,对于此事,他表示“非常抱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当时想着没啥重物,懒得下楼跑一趟,便把垃圾从窗口丢下去了,没想到砸到了人。”小罗说,他已再三道歉,并赔偿了对方300元医药费,并保证再也不会乱丢垃圾了。
高空抛物属违法行为
未造成损失,公安也可处罚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对抛物者进行处理。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找到抛物者,公安机关也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