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假苹果网站”产业链: 钓鱼网站致盗销手机ID犯罪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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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买的苹果手机莫名其妙地变成“板砖”无法开机,想“解锁”进入自己手机系统,却要被迫向所谓“专业人士”交纳500元至800元不等“解锁费”。在过去几年,一些苹果用户遭遇过此事,本报也曾报道类似事件。

    近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了此案。同时,该类案件背后的黑色利益链浮出水面,与此相关的国内最大的针对苹果电子设备的钓鱼网站——紫缘管理系统也因此被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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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游泳不能毕业? 清华新校规惹争议

    延伸阅读

    从2017级本科新生开始,清华大学学生须通过入学后的游泳测试或参加游泳课的学习并达到要求,否则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但如果学生有恐水症等特殊情况,可不参加。这是清华首次明确将游泳与毕业“挂钩”。

    清华为何要把游泳与毕业“绑定”?据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刘波介绍,学校确实有这项要求,并从2017级新生开始执行。为了解决学生体质下降问题,今年清华将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其中就包括对学生提出会游泳的要求。学校要求,从游泳入手,量化毕业体质要求。

    刘波解释说,因为游泳是必备的生存技能,从长远来看对学生有利。而且游泳的锻炼效果比较好,有助于提升耐力,且在水中运动,引起关节肌肉损伤的风险比较小。

    清华体育部表示,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必须上游泳课。新生入校后会开展游泳测试,初步计划军训期间测试。用蛙泳、蝶泳、自由泳、仰泳4种标准泳姿中的任意一种游完50米就算通过,未通过者必须选修游泳课。特殊情况除外,如皮肤病、恐水症等不适合游泳的学生,可以不参加。

    在清华之前,已有很多

    大学把游泳课作为必修

    自2000年北大进行体育教学改革起,游泳就被列入了本科生必修课,学生连续游完200米才可过关,获得1个必修课学分;2011年,厦门大学将游泳作为本科生必修课,占1个学分,男生连续游100米、女生连续游50米为考试通过,获得学分。

    除了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这些一定会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大学外,还有四川大学、宁波大学、上海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都把游泳课作为或曾作为大学的必修课程。请注意,必修课的意思是,如果考试没通过,补考又没通过,可能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但是呢,真的因为不会游泳而不能毕业?不太可能。2006年,面临毕业的北大本科生中,尚有3人未通过游泳考试,已无补考资格,但是北大校方说:“如果学生努力了,但仍屡考屡败,老师们也会帮忙想办法。”

    (本报综合)

    群发短信,盗取苹果账户和密码

    该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类犯罪大体有个四个环节,即创设钓鱼网站,提供技术服务,构建黑色产业链“基础环”;发送钓鱼链接,盗取信息资料,构建黑色产业链“产销环”;非法锁定手机,实施敲诈勒索,构建黑色产业链“执行环”;提供ID查询,“洗白”赃机牟利,构建黑色产业链“回收环”。

    其中,钓鱼网站是盗销苹果手机ID犯罪产业链条中最基础、最根本的环节,也是构成整个黑色产业链的根源。据了解,被告人蔡某某通过紫缘管理系统,以标价138元、238元、338元不等的“会员充值”方式,向他人出售盗取登录网站受害人苹果设备iCloud账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以及提供下载程序的服务器。为扩大关注度和用户规模,还为所谓的“会员”提供网站维护、钓鱼模板选定、短信群发、小型服务器租用等多项“特色服务”。案发后,仅其妻子林某某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资金流水就高达106万余元。

    钓鱼网站使用者利用紫缘管理系统提供的和苹果iCloud相类似钓鱼网页模板,采取租用网站服务器或者直接借壳使用等方式,非法搭建属于自己的“小型钓鱼网站”,在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向受害人电子设备(主要为手机)发送带有钓鱼链接的短信,诱骗当事人登录,盗取对方iCloud账户和密码,再将相关信息卖给需要账户和密码的所谓客户(主要以提供苹果电子设备解锁功能的二手机经营者为主,包含一些其他使用者)。

    其间,所谓的“会员”或“代理商”,通过钓鱼网站发布木马程序,非法窃取他人苹果设备iCloud账户和密码上万条,并以最低128元、最高718元不等的价格出卖给他人,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远程锁定、控制电子设备并勒索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苹果电子设备特别设置的“丢失”“抹除”模式及功能,从盗取他人账户和密码的钓鱼网站“会员”“二级经销商”处购买相关信息,使用对方真实的ID登录苹果iCloud官网,修改账户、密码,使用相关模式,远程锁定并控制受害人手机等电子设备,造成相关设备成为“白板”,并留下勒索短信和联系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所谓“解锁费”。

    办案检察官还介绍,部分从事二手机买卖和苹果手机解锁的不法商贩与提供苹果手机PIN码、ID查询服务的“内鬼”合作,将低价收购的疑似盗抢赃机信息发送给钓鱼网站和木马程序使用者,让对方发布所谓“手机正在被非法解锁,请及时登录锁定,并报警”信息至受害人绑定邮箱,引诱其上当登录,获取相关账户、密码,顺利“解锁”达到洗白、二次销售目的。

    经过一审,法院分别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判处被告人蔡某某、夏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30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的处罚。(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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