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元征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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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肖蓉 通讯员 戴林枫 谭刚平)为骗取征地补偿款,茶陵一男子竟然私自涂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通知书》。然而纸包不住火,3月34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早在1990年5月26日,经茶陵县下东乡政府国土管理站批准,陈某取得了头铺村5组大塘荒山自留地内的建房许可,并取得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通知书》。

    然而陈某是头铺村6组村民,头铺村5组的村民反对陈某建房,为此双方产生了纠纷。此后,陈某向下东乡政府国土管理站申请变更建房地点,该站负责人谭某在原批准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通知书》上,直接将建房地名一栏内的“大塘荒山”字样用笔划掉,并写上“对门山上”字样。陈某以此为依据,于1994年建成住房。

    2003年,陈某得知头铺村5组大塘山附近将修建国道。为了在征地时分一杯羹,他私自用橡皮擦将建房地名“对门山上”字样擦掉,留下原被划掉的“大塘荒山”字样。然而“大塘荒山”自留地最终在征购范围之外,他的计划落空。

    2012年2月,茶陵县某重点项目的建设土地征购工作启动,陈某又以涂改过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通知书》为依据,谎称“大塘荒山”范围有他的宅基地,骗取了征购补偿款40万元。

    经群众举报,今年3月13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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