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设“停车场”,牌子上写着“收费10元/次”字样 受访者供图
前天上午,芦淞区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称:在太子路和服饰路交汇处,有人私自圈下一块人行道,设立停车场,收取他人停车费用,而且不开票据,这合理吗?
记者 陈驰 核实
前天上午,记者驾驶私家车来到芦淞区太子路和服饰路交汇处,在道路的右侧设了几块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场地,停车收费,最低收费10元/次”,其中数字“10”字号明显放大。
随后,记者将车停放在此处。一旁的大楼里马上走出一名男子,提出要收取停车费。
人行道停车还要收停车费?该男子解释,路边的大楼原来是枫溪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地点,现街道办事处已经搬走,整栋写字楼也由一家公司购买下来,他受这家公司指派,专门在此收取停车费用。
该男子还表示,两个小时以内停车10块钱。超过两个小时停车20块,能停24小时。
那么此处停车能否开具票据?“你要票啊!我可以给你写一张,如果你不满意,可以停到其他地方去。”该男子说。
记者联系了该男子所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就该男子的说法,对方没有予以证实。
人行道不允许停车,如此收费属于违规
部门表态
对于此事,芦淞区城管大队表示,人行道是不允许停车的,更别说设置停车场进行收费了,肯定是违规的。执法人员马上赶到现场拆除了收停车费的牌子,并拍照取证。
市发展和改革委服务价格科工作人员也表示,这种收费行为不合法。临街位置设立停车场,需要规划部门审批。此外要设置价格公示,并且对收费的标准,并出示相关票据,他们也会监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