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杨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在天元区湖景名城买了一套三楼的房子,外面有露台,当时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给我独立使用,我多花了近1000元/平方米买下这套房子,总房款比相同户型多花了十多万元,现在我在这里搭建房子,被定性为违章建筑,已经停工,我要求开发商把露台面积写到合同里去。
▲湖景名城小区8栋的露台上,已搭建了砖房 记者 谢慧 摄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200平方米露台上搭建了砖房、水池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杨女士的新房子里,房子是一套普通住宅,里面摆放着一些建材,已经开始装修了。旁边的露台有200平方米,三面环绕房子,其中南面和北面的面积很宽敞,而且必须经过杨女士家才能到达露台。
记者看到,北面的露台扩建了砖房,约有10平方米,南面的露台则砌了水池和水沟。可以看出,这些比杨女士家房子面积还大的露台,是准备打造成后花园的。
据杨女士介绍,这套房子是以52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下来的,房屋建筑面积133平方米,总房款69万元,均价比别人家的相同户型多了1000元左右,总房款多了10多万元,而这多出来的房款,其实就是购买露台的钱。
不过,杨女士告诉记者,购买露台面积没有体现在购房合同中,合同上的房屋面积还是133平方米,总房款是69万元。
房产局回应
公共面积 不允许买卖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市房产局,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商有权处置的是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或购房合同内约定的建筑面积,除此以外的属于小区公共部分,比如露台,开发商是无权销售给业主的,一旦发生交易,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该负责人认为,现在杨女士和开发商之间已经产生了合同纠纷,杨女士要维权,就得提供开发商销售露台面积给她的证据,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无论如何,业主自行在露台上搭建房屋,肯定是违法的,会受到执法部门查处。”
装修露台,被依法责令停止建设
杨女士说,当初买房时,售楼员称可以独立使用,并且可以搭建建筑物,只要不超过层高就行。
去年12月份,杨女士开始装修露台,搭建了小房子,却遭到其他业主投诉。今年1月,小区物业下达了《整改通知》,称搭建违反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要求停止施工。今年2月,市规划局又下发《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通知显示,杨女士家的改、扩建和增建工程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违法建设,依法责令停止建设。
不得已,杨女士只好停工,她认为开发商要为此承担责任,“当初开发商承诺了露台归买房者独立使用,我才多花钱买下这住房。”
为此,她多次找开发商,要求将露台面积及销售的内容写进购房合同,以确保自己的独立使用权,可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就此,记者来到湖景名城售楼部核实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正在开会,没有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最后记者留下联系电话,希望得到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得到回复。
闹心
他每天从护坡上往小区倒土 为何?
昨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住在芦淞区曼哈顿花园小区,最近一个月以来,几乎天天有人从小区护坡上向下倾倒泥土、垃圾,不但影响小区内卫生,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 贺天鸿 核实
昨天上午,记者与刘先生一起来到小区的护坡旁,护坡有十余米高,护坡上的护栏已经被拆除,确实有大量泥土从护坡上被倾倒下去,泥土混合着雨水,将小区大片区域染成了黄色。
记者找到倾倒泥土的王先生,王先生说,他和开发商存在经济纠纷,开发商一直不给他解决,无奈之下,他只能采取这种方式。
随后,记者就这一问题联系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刘主任。刘主任证实了开发商和王先生之间存在有5万元左右的经济纠纷。
最后,经记者协调,王先生答应停止向小区内倾倒泥土。开发商也承诺将尽快通过律师,与王先生协调解决经济纠纷。
提醒
网上买烟 付过钱就被“拉黑”
近日,山东威海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在网上加了一名“株洲”网友,并在该网友处买烟,付款后发现被骗。希望借助晚报提醒下大家,网上卖烟,千万别信!
记者 胡文洁 核实
网上买烟,付款后被“拉黑”
张先生告诉记者,3月17日,他在一QQ群内看到有人发布卖烟的消息,想到自己有需求,就根据信息提示,加了一名卖烟男子为好友。
为谨慎起见,张先生先决定付65元买几包烟,对方表示同意,并提供了一个支付宝账号,要张先生转钱。
张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他用支付宝向一名叫“x宇”的男子支付65元后,对方收款。“收了钱后,他就不理人了,打他电话不接,QQ也被拉黑了。”
网上卖烟无许可,均为假烟或骗局
昨日,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一个归属地为株洲的手机号码,记者多次拨打了卖烟男子的电话。
第一次,电话被拒接。第二次,电话接通,当记者称想从他手上购买香烟时,电话被直接挂断。第三次,当记者再次询问他有无烟买时,该男子直接回复称:骗人的呗,并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从我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我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当前数量众多的网上烟店都不具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属于无证经营。目前,利用互联网向广大消费者直接销售卷烟、雪茄烟的行为,都是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部分是以卖烟之名,行诈骗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