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秋莲保管不善,将株县房产登记证明株县17B国用(97)字第15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株洲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