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黄金花 张剑)被侵权了,可以向侵权人索要赔偿,但当侵权者也是“苦命人”,没钱赔时,该怎么办?申请司法救助,或许是一个临时性、救急性的办法。
被侵权人赵某
领到了5万元救助金
近日,伤重急需花钱疗养的被侵权人赵某就从石峰区人民法院领到了5万元救助金。
赵某是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几年前,他受雇于刘某,在为刘某工作时,身受重伤,造成四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
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赵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案子审结,赵某胜诉后,刘某却未主动履行判决。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刘某也是“苦命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案子于是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初,赵某的伤势加重,其父母年事已高,又身患多种疾病,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石峰法院得知此事后,为尽快解决赵某的燃眉之急,依法为赵某申请了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申请司法救助
须满足一定条件
据悉,去年以来,石峰区法院共为11位困难当事人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救助总金额30余万元。值得提醒的是,并非所有未执结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都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者,一定要是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无法通过审判、执行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者。”石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