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调解解开心结护“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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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张君) 近日,在芦淞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随着黄某当场支付首期抚养费,一起僵持许久的变更未成年人抚养权纠纷终于“破冰”。

    黄某与袁某原系夫妻,离婚后约定黄小某由黄某抚养。后因黄某工作变动、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已难以继续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相比之下,袁某工作稳定、居住条件适宜,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此,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袁某支付此前17000元抚养费。

    芦淞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研判发现,这并非简单的家事纠纷。一纸裁判不仅可能激化双方积怨,还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依托芦淞区综治中心调解平台,由经验丰富的银发法官毛果平牵头,联合区妇联、街道办、村委会组建联合调解小组。

    调解中,妇联工作人员以“娘家人”身份倾听袁某诉求,了解到她并非不愿承担抚养责任,而是担心抚养权变更后黄某借机逃避支付抚养费义务;街道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则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实地走访核实黄某工作变动及家庭困难。毛果平法官则带领调解小组采取“背靠背”方式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随后,综治中心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合研判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小某变更由袁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黄某不再主张拖欠的17000元,并当场支付首期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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