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株洲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困群体丧葬补助金制度全面实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去世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00元。
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且死亡当年属于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身份的,可享受该项补助。
怎么办理?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后3个月内,持死亡证明材料、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申请,经乡镇或街道初审后,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次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