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受贿犯罪中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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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画/左骏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仅是一句警示,更是党纪国法不容试探的底线。然而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妄图给收钱行为披上“合理”外衣:有的认为只要按规定公事公办,收点“辛苦费”不算权钱交易;有的错把“事后退还”当成“免责牌”,认为只要见势不妙把钱退了,就能当成“没收过”;还有的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红包、购物卡,只要单次金额小,即使多次收受也够不上犯罪。这些都是受贿犯罪中常见的三类侥幸心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党员干部必须算清“纪法账”、摒弃“侥幸心”,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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