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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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2026)湘02民终1454号民事判决书,案涉两部电梯产权已归醴陵市意合酒店所有。原黄俐名下的两本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现予以登报声明作废。该登记证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醴陵市意合酒店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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