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在校学生创业也可申领补贴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减轻经营负担。

    《通知》显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补贴对象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院校在校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和以往相比,此次新出台的政策将院校在校学生也列为补贴对象。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申报主体需为省内首次创业,且创办经营主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同时,已在我省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的经营主体按不少于5000元/家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院校在校学生创办的经营主体按不少于10000元/家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怎么申请?根据《通知》,创业者可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申请补贴。人社部门将充分运用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比对核验,减少人工校核,持续提升经办便利度。线上可通过“湘就业”“湘易办”线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线下可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