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邹骥骏 刘哲林
近日,一场历时数月、横跨千里的执行拉锯战,在天元区法院画上圆满句号。申请执行人株洲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某公司,因500万元预付货款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却迟迟未能兑现。然而,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没有选择“一扣了之”,而是走出了一条情理法交融的新路。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前两期款项如约到账,申请执行人还专程送来锦旗。
权益兑现与生产存续的两难选择
最初,这是一道两难的选择题。
几年前,株洲某公司预付500万元货款,却迟迟等不来贵州某公司的发货。无奈之下,它将对方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贵州某公司返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及利息,但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账户空空如也,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这时,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条宝贵线索。贵州某公司在山区有铬铁加工业务,每月仍有成品产出。但那里地处偏远,设备笨重,矿石堆积如山。
承办法官算了一笔“现实账”:若跨省处置被执行人的数百吨矿石,托运、存储、安保风险高。一旦要求公司强制停产,这家曾是当地重点企业的工厂将直接关门,数十名工人面临失业。更现实的是,矿石变现周期长、成本高,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未必能及时兑现。
一边是胜诉权益的刚性兑现,一边是仍在运转的企业,如何权衡?法官陷入两难的局面。
跨省调查,只为摸清底牌
僵持不下之际,天元区法院分管院领导王健带队,驱车千里,直抵贵州山区工厂。
他们不是简单查封,而是实地看生产情况、约谈负责人、核查税务记录、摸排应收账款等。几天下来,法官们心里有了数:这家公司虽然债务缠身,但技术成熟、产线未停、客户稳定,具备“造血”能力。
“如果一刀切地强制处置,等于杀鸡取卵。如果给它一条生路,反而有可能把钱还上。”王健说。
正是基于这次千里调查,法院确立了“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不急着“拆厂卖铁”,而是力促和解,让企业边生产、边还款。
近十次面对面,把“账”算清
思路有了,但矛盾还在。双方积怨不浅,早已互不信任。
王健和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传唤,而是在数月内把双方约到法院近十次,面对面、背对背,一轮又一轮进行疏导。
针对被执行人,法官严肃释法:“对于你们的生产情况、应收款项,法院已经一清二楚,如果你们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到时造成停产、断供、商誉受损等情形,后果自负。”
对申请执行人,法官则坦诚交底:“若我们跨省扣押矿石,光运费就要花掉一大笔钱,再加上仓储、拍卖周期,少说半年起步,到头来,你们拿到的可能远不如预期。”
法官一次次将“经济账”与“时间账”摆在桌上,双方也从最初的剑拔弩张,慢慢地愿意坐下来听、愿意换位想。最终,和解协议达成。贵州某公司分期偿还全部债务,首两期款项如约到账。
和解履行后,株洲某公司专程送来锦旗。而如今,贵州某公司的生产线没有停摆,工人没有下岗,企业也在这种柔性执行方案中得以“缓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