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近日,市住建局正式对外发布第一批依法查处的物业服务相关典型案例。此举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与示范引领作用,为各县市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坚决守牢小区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各区住建局联合城管、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违规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重拳出击。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开通报的首批5起典型案件,精准聚焦于人命关天的“消防安全”领域。 针对部分物业企业履职不到位、导致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出罚单:
株洲亿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事区域:芦淞区康泰工业园1栋、5栋)
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1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不足,且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你我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事区域:芦淞区百江花园、百江明珠小区)
因消火栓泵、喷淋泵管网部分压力不正常,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被处以罚款16000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永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事区域:芦淞区裕景龙苑小区)
因个别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乐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事区域:芦淞区中田山语城小区)
因室内消火栓无水枪、水带,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被处以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株洲颐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事区域:芦淞区和厚园小区)
因4栋个别手动报警按钮未反馈巡查检查信号,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被处以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涉事物业企业的行为,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执法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条款及湖南省消防救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了上述处罚。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市将持续加大物业服务领域乱象的整治力度,深化“三公示、两严查、一清理”专项行动。住建部门将以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抓手,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规范全市物业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通过铁腕整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满意度和生活获得感,把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这项重大民生实事,真正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