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养老金账户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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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张君) “没想到这笔钱过了十年还能要回来!”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在芦淞区法院执行局拿到拖欠已久的34200元后,感慨不已。一场跨越十年的旧案,终于画上句号。

    事情要追溯到2012年。李某念及朋友情谊,为漆某垫付了泵车按揭贷款,漆某出具欠条后却迟迟不还。李某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漆某及其配偶邓某共同偿还垫付款。然而判决生效后,二人始终无动于衷。

    2016年,李某首次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财产,案件依法“终本”。十年间,李某未曾放弃。今年2月,他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重新启动全面查控,对漆某、邓某的银行卡、动产等逐一排查。考虑到二人已到达退休年龄,法官敏锐地转赴人社部门查询退休信息,发现漆某已按月领取养老金。法院当即依法冻结其养老金账户,并限制账户变更。

    账户被冻后,一直“隐身”的漆某、邓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协商。经法官多次组织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漆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法官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养老金属于被执行人责任财产,法院可依法冻结、扣划,但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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