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与石峰区签署合作办学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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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冯帅) 7月6日,株洲市第二中学与石峰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合作办学补充协议,标志着双方区校共建迎来了进一步的深化与升级。

    此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对2022年12月双方首份《合作办学协议》的完善与升华,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将持续至2028年12月31日。根据补充协议,市二中田心中学在党组织关系及学校安全管理上均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模式:党组织关系由石峰区或其指定党组织负责接收与管理;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区政府履行监督责任”的机制。此外,协议明确在合作办学专项工作经费中设立“校长基金”,专门用于学校课程建设、教师业绩奖励及集团交流活动等,以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

    自实行合作办学以来,田心中学深度依托市二中集团化办学优势,全面共享其优质的课程体系、完善的师资培训机制以及卓越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斩获“全国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全国创新型学校”以及株洲市首批“素质教育示范校”和“科技创新教育示范校”等多项重磅荣誉。

    伴随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田心中学的办学规模也持续扩大,在校生人数逐年新增约200人,片区生源呈现显著的回流趋势,“家门口的好学校”已然从美好愿景照进现实。

    市二中田心中学党总支书记杜新宇表示,此次补充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明晰了学校的管理职责,深化了合作内涵,也加大了区政府与市二中对田心中学的支持力度。未来,田心中学将继续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致力于建设与驻区“世界级一流企业”相匹配的高质量品牌学校,以优质教育赋能高品质产业社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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