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通讯员/张超)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的重大安全隐患案件。
当日,执法人员在芦淞区白关镇某村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时,发现该村一钢架棚内非法储存大量液化气钢瓶和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批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经现场清点,该储存点内存放烟花爆竹共计208件,火药量约120公斤,涉及多个品种规格;同时储存液化气钢瓶33瓶(实瓶),每瓶12公斤,合计约396公斤液化石油气。液化气与烟花爆竹混合存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于2025年底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200余件,存放于自建钢架棚内。今年5月23日,刘某某在弟弟协助下,又将30余罐液化气存放于同一地点,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芦淞公安分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储存液化气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储存、经营燃气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市住建局还提醒广大市民,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依法依规储存、运输、使用;居民住宅、农村自建房等场所严禁大量储存危险物品;若发现身边存在安全隐患,可及时向住建、应急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2868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