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徐记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政策,持续完善生育支持举措,简化审批流程是其中重要环节。然而,冯先生上个月在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简称市妇幼)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时,遇到不少困难,让他至今难以释怀。
投诉:办证如闯关
冯先生36岁,是湘潭市某单位工作人员,妻子是我市荷塘区人。2025年,他和妻子在未领结婚证情况下办了喜酒。今年5月15日,其妻在市妇幼分娩,5月18日他到医院窗口为孩子办理出生证。
“我告知窗口人员,孩子随我姓,随母落户,不需填写父亲信息。”冯先生说,办证人员却说如果没结婚证就必须进行亲子鉴定。
冯先生说,为节省这根本没必要出的数千元鉴定费,他据理力争,认为没有法律和政策说要做亲子鉴定。办证人员电话请示“领导”。通过免提电话,冯先生再次陈述不做亲子鉴定的理由,电话另一头仍说要做亲子鉴定,要么去派出所打证明。
无奈之下,冯先生只好来到妻子户籍所在地——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户籍民警解释,办理出生证不存在公安机关先出具证明,何况所里从没出具过类似证明。
无奈之下,冯先生拨打12345热线反映。
5月19日,医院一位工作人员约他见面,给了他一份《使用第三方姓氏户籍登记申请》,内容大概是因未领结婚证,所以申请孩子使用X姓进行户籍登记,但最后还是要有派出所审核意见。冯先生来到派出所“软磨硬泡”,月塘派出所户籍民警最终盖了章。
记者看到,派出所只是在审核意见栏内抄录了《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条内容,大意是新生儿应在1个月内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公民户口登记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并在两个条文上盖章。
“这些条文都是公开的,不是派出所的审核意见。这样的程序意义又在哪里?究竟能证明什么?”冯先生相当气愤,也相当无奈,拿着盖章的申请单又往医院多个部门跑了几次,才办好出生证。
冯先生说,为办这个证,他在湘潭、株洲两地疲于奔命,在派出所和医院各科室间跑断了腿。钱花了不少,人也被“折磨”得几近崩溃,连妻子都因此变得郁郁寡欢。
他认为,自己依法依规办理孩子出生证明,本应很简单,但办证过程却如同游戏闯关,“妇幼”无故抬高门槛为难办事群众,实不应该。此事虽已解决,但冯先生认为未婚生子绝不会是个案,他希望经媒体报道,让其他有类似情况的人办证能更顺畅。
市妇幼:办证员没有说过
6月4日下午,市妇幼医务部副主任、行风办主任袁银对记者作出解释。
她说,冯先生确实到医院办证窗口提出“单母、孩子跟爸姓”的办证要求,这种情况下确实不需要办理亲子鉴定,但窗口办证人员是2025年12月才上岗的,之前没有遇到此类情况,由于担心把握不准,就致电上级单位芦淞区妇幼计划服务中心请教。“我院办证人员没有说过‘必须办亲子鉴定才可办出生证明’这样的话,至于芦淞区妇幼计划服务中心人员是否说过,需要核实。”袁银认为,如果说了这样的话,就属业务不熟,表述错误。袁银还认为办证人员是医院的护士长,服务理念很强,不存在刁难或抬高服务门槛。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芦淞区妇幼计划服务中心袁先生(接听市妇幼窗口工作人员电话者),其解释“我记得没有说过‘必须办亲子鉴定才可办出生证’等话。”
记者问为什么要冯先生去派出所开证明?袁银解释这不是医院内部规定,而是上级要求,是为方便孩子以后上户需要。此项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文件支持?袁银说会在6月5日正式答复记者并提交。截至记者发稿,袁银未答复。
记者随后在市妇幼产科窗口看到出生证办理须知,并没有提到办证人要去孩子落户地派出所“打证明”的要求和程序。
那么,像冯先生“未婚生子、随父姓、落户母方”要办理出生证,究竟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呢?记者为此查阅了国务院、湖南省卫健委、公安厅等单位文件得知,出生证只要不写父亲的信息、孩子只要不随父落户,冯先生办理出生证以及上户并不需要亲子鉴定。
记者也查阅《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并未发现落户必须要派出所提供证明之类的规定,医院要求冯先生去派出所提供《使用第三方姓氏户籍登记申请》并盖章签署意见,记者并未找到法律依据。
记者 手记
莫把“麻纱”留给群众
稿子写完了,可记者一直没想通。按规定,冯先生这种情况,不需要亲子鉴定,不需要派出所证明,材料齐全就应办理。规定是清楚的。可事实上,他就是被卡住了。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的当下,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医疗行业必答题。可为什么到了个别单位办证窗口,政策善意就打了折扣?规定和事实之间,隔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章,甚至也不是一句有明确证据的话,可那就像一只隐形的手、一堵看不见的墙,实实在在地卡在那、堵在那,让办证的群众不断奔波。
这样的问题,根子在哪,该如何改正,怎样以更好的态度与服务举措方便群众,需要有关部门好好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