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黄辉
“太感谢法院,没想到当场就拿到钱了!”拿到欠款的某物业公司负责人,笑得合不拢嘴。这一幕,发生在芦淞区综治中心。
近日,芦淞区法院在这里敲响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第一槌”。没有庄严肃穆的法庭,没有高高在上的法台,法官和当事人围坐在调解桌前,像拉家常一样梳理矛盾。经过近两小时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达成协议,当场支付。
这起纠纷并不复杂,却积怨已久。因房屋漏水、水表未分户、部分房屋未办产权证等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则称已垫付近5万元水电费,运营难以为继。开发商已经破产,业主维权无门,物业公司也满腹委屈,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准确归纳出争议焦点:房屋漏水、未办产权证、服务质量瑕疵,到底能不能折抵物业费?面对这个“死结”,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果断休庭组织调解。
“物业和业主是一家人,不是死对头。小区是大家的家,物业是保障小区正常运行的力量,唯有同心协力,才能良性发展。”法官先动之以情,又当庭释法:“根据民法典,业主接受物业服务就应当按时支付费用,房屋漏水、产权证问题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建议物业公司体谅业主实际困难,免除违约金。”
一番话入情入理,旁听席上的业主、物管办、村委会和街道办代表频频点头。
经过近两小时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业主当场补交了欠费,物业公司也承诺提升服务质量。
“没想到法院真会管这种小事,还管得这么认真!”“法官说得在理,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不能赖物业费啊……”旁听群众议论纷纷,这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让小区居民心服口服。
案件调解后,不少观望的业主主动找物业协商,表示愿意参照法院方案解决问题。据统计,该小区已有80多户业主补缴了拖欠的物业费。
芦淞区法院主动融入综治中心,把法庭“搬”到矛盾最前沿,落实“双回路”解纷机制,探索“综治统筹+示范诉讼+多元调解”模式。截至今年4月,该院先行调解率达33.41%,居全市首位。